2011 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在包头举行,甲组、乙组比赛项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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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者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

2. 组织者

包头市人民政府

3. 协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四、运动会日期和地点

2011年7月16日至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举行

五、参与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六、比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1. 分组:A组、B组

(二)项目:

1.A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共9个项目。

2. B组:游泳、乒乓球。

七、比赛项目

1. 田径

1、男子组(共18个项目)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5000 米竞走、110 米栏(栏高 1.0 米,栏间距离 8.9 米)、400 米栏(栏高 0.914 米,栏间距离 35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 公斤)、铁饼(1.5 公斤)、标枪(700 克)、七项全能(110 米栏、跳高、标枪、400 米、跳远、铁饼、1500 米)。

2、女子组(共18个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3000米竞走、100米栏(栏高0.84米,栏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栏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100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米)。

2.游泳

A组:男、女各13个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B组:男女各11个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3)篮球、排球、足球分男子组、女子组。

4.乒乓球

假设 A 组和 B 组:

1.男、女A组(7个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男、女B组(5个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5、武术(男、女各8个项目)

1、男、女拳击项目:太极拳、南拳、长拳;

2、男子、女子短兵器项目(太极拳除外):剑术、击剑;

3、男子、女子长器械项目(太极拳除外):枪术、棍术;

4.男子、女子散打项目。

6. 有氧运动(6项)

团体比赛、男子单人体操、女子单人体操、混合双人体操、三人体操(性别不限)、六人体操(性别不限);

7. 羽毛球(7件)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8. 报名规则

1、田径:每队限领队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25人(其中男运动员各不超过15人,女运动员各不超过15人)。

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可同时报接力赛,参加全能赛的运动员只能报接力赛,每项比赛最多可报3人。

2、游泳:每队限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18人。A组可报名10人,男女运动员各不超过6人;B组可报名8人,男女运动员各不超过5人。每人限报名2个项目,A组运动员还可报名接力。每项目限报名3人。

3、篮球、排球项目:每队限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其中现场参赛12人)。

4、足球:每队限派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2人(其中现场到场20人)。

5.乒乓球:

1、A组:每队限派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4人海淀篮球联赛,女运动员4人。

男团、女团各报名4人,男单、女单各报名4人,男双、女双、混双每队限报名2对运动员参加比赛。

2、B组:每队限派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2人。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各限2人,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每队限1对运动员参加比赛。

6、武术:每个单位限报1队,每队限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4人。

每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拳击、短兵器、长兵器和散打三个个人项目,所有个人项目每单位限报男2人、女2人,散打限报男、女各1对。

7、健美操:每个项目限报一队,每队限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限报10人。

每名运动员最多可报名参加3个项目的比赛海淀篮球联赛,每个单位每个项目只能报名1人(队)。

8、毽球: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两名、男女运动员五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团体赛和个人赛。双打比赛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两对;单打比赛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两名。

九、运动员参赛要求

(一)运动员须为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学业考试合格、具有中国国籍、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含普通职业中学,不含中专、中专)在校学生。

(ii) 经医院检查,运动员身体健康,且运动员学校出具证明,证明运动员适合参加其报名的赛事。

(三)运动员须为1992年9月1日(含9月1日)或以后出生。

(四)参赛运动员须出示其所代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参赛。

(五)已经正式转入运动队或专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六)已参加过下列各类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再参加本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以学校名义参赛的运动员除外。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卫生、艺术部门应在运动员第二次报名时主动提供其参赛相关情况:

1、篮球:中国男子、女子职业篮球联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少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少年篮球联赛;

2、排球: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18岁以上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

3.足球:

(1)男子:中超联赛、中甲、中乙联赛、中足杯、U19联赛、U17联赛;

(2)女子:中国女足超级联赛、中国女足足协杯、中国女足锦标赛;

4、武术: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

7、游泳、乒乓球项目分组办法及要求:

1.运动员无论报名参加A组或B组比赛,均须遵守竞赛规程中《运动员参赛条件》第(1)、(2)、(3)、(4)条的规定。

2、游泳:参加过下列类型比赛的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B组比赛。

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

未参加过以上比赛的选手,可报名参加A组比赛。

3、乒乓球:参加过下列各类比赛的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B组比赛。

全运会、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甲B联赛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举办的专业比赛。未参加过上述比赛的选手,可以报名参加A组比赛。

4、游泳、乒乓球运动员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组的比赛。

8. 运动员注册:

凡报名参加今年中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报名前须在学校体育竞赛报名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 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网上报名。运动员所在教育部门(教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报名负责人审核,发放报名卡。报名时需填写运动员信息、报名年份,上传运动员照片、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等。按规定,每位运动员需缴纳报名费20元/年(详见《全国学生运动员报名管理规定》)。

报名截止日期: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日;其他项目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日。

10.资格审查

(一)为端正竞赛作风,体现举办学生运动会凸显教育特色、育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查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条件,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二)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设立“纪律与资格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与资格审查,“纪律与资格监督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各单位报名时,须按规定日期和要求邮寄《报名表》和《运动员资格审核表》及学校出具的证明运动员适宜参加所报名赛事的《健康证明》,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详见本规定“第十六、报名日期、办法及报到日期”有关规定)。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4、“纪律与资格监督委员会”将在赛前组织选派部分运动员进行文化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运动员不得参赛,考试内容为外语、数学。

(五)对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和运动队,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以冒名参赛的运动员,个人项目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集体项目取消其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同时,根据冒名参赛运动员人数,在其所在代表团总成绩中扣除20分。对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卫生艺术部门第一负责人追责,并向全国通报。

(七)主办方将于每次报名(含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在学校体育竞赛报名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 网通/电信:211.151.94.148)专题栏目公布各参赛单位报名表,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间,“纪律与资格监督委员会”将受理各参赛单位对已公布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申诉。

11. 比赛规则

1.田径、游泳

1、田径、游泳项目必须执行中国田径协会、中国游泳协会批准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报名人数未满3人,则该项目的比赛将被取消(可提前通知申请人更改项目)。

3、田径各项目的比赛场次及是否举行资格赛将根据报名人数决定。

2.篮球、排球、足球

1. 初赛规则

男、女篮球、排球、足球预赛前9名的球队,以及香港、澳门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球队(香港、澳门和内蒙古不参加预赛),共12支球队进入决赛。预赛将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举行,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承办。

二、决赛竞赛规则

决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根据预赛排名,将参赛队伍分为A、B两组,以“蛇形排列”方式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以积分决定组内排名(香港、澳门、内蒙古将与预赛第9名的队伍抽签决定A、B组第5、6名)。比赛安排按伯杰排列法进行。

第二阶段:比赛第一阶段各小组前四名球队参加交叉淘汰赛;小组第1、第2名球队争夺第1至第4名,A1-B2、A2-B1;小组第3、第4名球队争夺第5至第8名,A3-B4、A4-B3;小组第5、第6名球队并列排名,争夺第9至第12名。

3、比赛按照中国篮协、中国排协、中国足协最新批准的《篮球竞赛规则》、《排球竞赛规则》、《足球竞赛规则》执行(特殊规定另行通知)。

4. 排序方法

(1)篮球比赛

第一阶段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以比赛积分决定小组排名,获胜得2分,失败得1分。若两队积分相同,则以两队比赛结果决定排名。若积分相同球队超过三支,则以同分球队胜负场次决定排名,胜场多的球队排名靠前。若仍相同,循环赛以净胜球比(净胜球比=得分总和/失分总和)决定排名,净胜球比高者排名靠前。

(2)排球比赛

小组赛单循环第一阶段,将按照积分排列组内名次,获胜得2分,失败得1分,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若两支或两支以上球队积分相同,则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名次: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较高的球队排名靠前。若Z值仍相同,则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名次:C值=A(总获胜场次)/B(总失分数),C值较高的球队排名靠前。若C值仍相同,则按照相关球队胜负关系确定名次。

(3)足球比赛

① 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② 每场比赛允许报名7名替补运动员,但最多可替换5名运动员。

③若每场比赛都要决胜负,若80分钟内打平,则不进行加时赛,直接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④ 小组单循环赛名次确定方法

每队获胜得 3 分,平局得 1 分,失败得 0 分。排名以循环赛总分决定,积分最多的队伍名列前茅。

如果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靠前的球队:

同分队对战积分多的球队;同分队对战净胜球多的球队;同分队对战总进球多的球队;整个循环赛净胜球多的球队;整个循环赛总进球多的球队;若以上都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获胜者。

3.乒乓球

1.男、女团体比赛第一阶段为单循环赛,第二阶段为淘汰赛。

2、团体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3.个人项目采用淘汰赛制。

4.种子队伍及种子选手由主办方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比赛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进行。

4.武术

抽签后,确定各单项运动员出场顺序。本届全运会武术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最新武术竞赛规则,并实行以下规定:

1.运动员可选择A级难度(平衡、腿部技术、跳跃和跌倒),可在3个不同类别中选择最多5个A级难度动作。

2、同一技术类型动作的难度在整套动作中只能计算两次。

3、本次比赛对服装、装备无特殊要求,比赛将设有音乐(对打项目无音乐)。

4、对套路比赛的主要动作和一般动作没有规定和要求。

5、各武术比赛参赛单位须用计算机打印自选套路难度表(注明难度分数)两份(见附件15-02),邮寄至: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竞赛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8号上地科技大厦4号楼602号;包头市教育局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办公室【包头市青山区五一社区(友谊大道与劳动路交叉口)邮政编码:】。

5.有氧运动

健美操抽签后,确定各单项运动员出场顺序,并执行以下规定:

1、男子单人体操、女子单人体操、混合双人体操、三人体操、六人体操比赛执行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委员会制定的《2009-2012年健美操竞赛规则》及国际二年龄组难度要求的专门规定。

2. 团体赛

个人项目设男子单人体操、女子单人体操、混合双人体操、三人体操、六人体操五个项目,团体赛成绩以各单项预赛各单位得分总和计算,确定团体赛名次。

3. 个人项目

团体赛各单项排名前8名的运动员(队)可参加相应单项决赛。名次以运动员(队)个人最终成绩确定,总分较高者列第一。若分数相等,则以完成顺序分数、艺术分数、难度分数确定,总分较高者列第一。若仍相等,则名次相等,下一名额空缺。

6. 毽子

1、比赛按照中国毽球协会最新批准的毽球竞赛规则进行。

2. 所有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球得一分。

3、单、双打比赛采用淘汰赛加赛制,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采用单循环赛制。

4、各队必须穿着统一的运动服、运动鞋。

5、团体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伍数量进行单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附加赛,决出前八名队伍。参赛队伍不足8支,则进行单循环赛,确定名次。计分办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以积分多少为准排名。若有两支或两支以上队伍积分相同,则净胜球多的队伍名列前茅;若仍相等,则以净胜球多的队伍名列前茅;若再次相等,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6.种子队伍及种子选手由主办方确定(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录取排名及奖励

1.田径、游泳

1.每个项目按成绩排名前8名,入围决赛;参赛人数(队)不足8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队)确定名次。

2、各单项前8名分别获得9、7、6、5、4、3、2、1分(接力、田径全能项目加倍)。打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最高纪录的运动员可获9分,打破全国纪录的运动员可获18分(同时打破全国纪录和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纪录的运动员,只授予其中一项最高分;连续多次打破同一项目纪录的运动员,只授予一项加分)。

3、根据各单位运动员总成绩和破纪录奖励分,评选出男子总成绩、女子总成绩、男女团体总成绩前8名,若积分相同,则以破纪录项目(人、次)多者为第一名,若积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为第一名,以此类推。

每个项目的前八名运动队都将获得奖杯。

每个项目的前三名运动员将获得奖牌,前八名运动员将获得成绩证书。

2.篮球、排球、足球

1、录取排名:男女各前8名录取。

2、奖励:前8名队伍颁发奖杯,前3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前8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3.乒乓球

1. 录取排序:团体赛、个人赛均按前8名录取,参赛人数(队)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2.奖励:

(1)团体赛排名前8名的队伍,将获得奖杯。

(2)各单项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4.武术

1、拳击:长拳、南拳、太极拳各项目男女前8名选手入围并奖励;

2、短兵器:剑、击剑各项目男、女前8名选手入围并奖励;

3、长器械类:枪、棍各项目男、女前8名选手录取并奖励;

4、陪练项目:录取前8名并奖励;

5. 以上项目参赛人数(队)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入场。

6.男子武术总成绩、女子武术总成绩、武术团体(男、女)总成绩前8名的队伍,根据成绩分别给予奖励。

7、团体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将各单项运动员的名次依次为9、7、6、5、4、3、2、1名次相加,成绩高者列第一,成绩相等者列第一,以此类推。

8、各单项及团体总成绩前3名的运动员(队),颁发奖牌(奖杯);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成绩证书。

5.有氧运动

1. 录取排序:团体赛、个人赛均按前8名录取,参赛人数(队)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2. 奖励

(1)团体赛排名前8名的队伍,将获得奖杯。

(2)每个项目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6. 毽子

1. 录取排序:团体赛、个人赛均按前8名录取,参赛人数(队)不足8人的,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2. 奖励

(1)团体赛排名前8名的队伍,将获得奖杯。

(2)各单项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前八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七)奖杯、奖牌、证书由大会制定,由赛区统一发放。

13.代表团总分奖

1.团体总成绩排名前10名的代表团将获得奖杯。

2、代表团总成绩为该代表团运动员在参加的各项比赛中所取得的名次分数之和。各比赛名次及计分规则如下:

(一)田径、游泳项目名次计分:每个项目前8名分别获得9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接力、全能项目加倍得分;打破全国纪录得18分,打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纪录得9分),计入该代表团总成绩。

(2)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名次与得分:各代表团在该项目中获得名次,其在田径各单项中对应名次的成绩的5倍计入该代表团的总成绩。

(3)乒乓球、武术、健美操、毽球得分:各单项获得参赛名次的运动员,其得分按田径项目对应名次的得分计算;男、女乒乓球、毽球团体项目、健美操团体项目的得分按田径接力项目对应名次的得分计算(即接力项目得分增加一倍);以上得分均计入该代表团总成绩。

14.体育道德奖

体育道德风气奖代表团、体育道德风气奖运动员(队)、体育道德风气奖裁判员选拔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15. 代表团成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学体育代表团总部由不超过15人组成,其中名誉领队1人,领队1人,副领队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工作人员(含随团联络员、医务人员、记者等)不超过6人。

运动员、领队、教练员人数不足50人的代表团,限报10人;运动员、领队、教练员人数超过150人的代表团,限报15人。

16. 注册日期、注册方式及注册日期

1. 报名方式及日期

1.首次报名(项目报名)

在2010年10月1日之前,来自所有省份的参与代表团,自治区域,市政府直接在中央政府下,的生产和建筑部队以及香港和澳门特殊行政区域邮寄两份副本,“在第11个国家中学学生游戏中,应签署第一份教育教育室的第一个注册形式”建筑物,北京海迪安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的8号建筑物,以及 教育局的第11个国家中学学生游戏的办公室[5月1日社区, City 区(Youyi and Road的交叉路口)。

2.第二次注册(篮球,排球,足球初步注册表格)

第二次注册应按照这些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中学学生体育协会制定和发行的初步竞争“竞争规则”的相关要求进行。

3.第三次注册:

田径,游泳海淀篮球联赛,武术,乒乓球,有氧运动和团队(成员)的注册形式,以及联盟委员会成员的注册形式应重复地邮寄给中国中学学生体育协会(与第一个注册相同的地址),并在2011年第11个国家中学的学生中,该委员会的教育率是2011年第10名学校发布的证书表明,运动员适合参加注册活动的证书应邮寄给2011年5月10日之前的中国中学学生体育协会(与第一次注册相同的地址)。

填写注册表时,每个代表团应在计算机上打印出表格,并在代表团的所有成员(包括代表团,运动员,团队负责人,教练等)中均匀地寄给了它;

如果代表团在每个注册期间(包括第一,第二和第三个注册)中未能根据需要提交注册材料,则将视为不完整的注册程序,并且组织者将不接受注册,并且不会公开注册。

2.注册日期

1.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主任和首席裁判应在正式竞争前3天向场地报告。

2.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应在官方竞争前2天报告值班。

3.运动员,教练,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在官方竞争前2天注册(特定的注册日期将单独通知)。

入住时,运动员必须展示他们的学生身份证,学生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个人事故保险文件。

4.为了确保这次全国奥运会的平稳进展,每个代表团必须在注册时向组织委员会支付10,000元人民币的“抵押贷款”。

17.选择技术代表,仲裁员和裁判员

技术代表,裁判,首席裁判,副裁判,每个部门的首席裁判,田径活动的裁判,游泳活动,首席裁判,副裁判副裁判和舞会副裁判都是由组织者选择的。

18.资金

1.在预赛和决赛期间,每个团队每天应为组织者每天支付每人75元的食物和住宿。

2.组织者选择的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裁判的旅行费用应由组织者承担。

19.其他

1.所有运动员,教练,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都参加了本国中学学生游戏的预赛和决赛,必须从当地保险公司中申请“个人事故保险”(包括往返竞赛区域和比赛期间)。

(ii)在奥运会期间将对运动员进行掺杂的测试,违规者将根据反兴奋剂法规进行处理。

3.每个代表团应带有两个6×9英尺的标志,任何颜色。

(iv)这些法规中未涵盖的任何事项将单独通知。

20.教育部保留解释这些法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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